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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呼和浩特发布公告澎湃在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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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年12月12日,*吐鲁番市高昌区通报3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患者居住吐鲁番市高昌区红盾小区。自12月12日22时起,吐鲁番市高昌区红盾小区疫情风险等级升为中风险地区。为扎实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现公告如下:

一、凡11月28日以来从*吐鲁番市高昌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包括上述地区旅居返回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主动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同时,市民要主动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附后)申报或咨询。

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凡11月28日以来从*吐鲁番市高昌区来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凡与11月28日以来从*吐鲁番市高昌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11月28日以来从*吐鲁番市高昌区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

四、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去*吐鲁番市高昌区。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2月13日

来源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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