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回顾
《*的若干历史问题》(第六章)六、*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宗教的国家,除了组织性、制度性较强的几大宗教外,还存在大量的民间信仰。除了道教和民间信仰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之外,其他都由国外传入。*地区历来也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是*宗教格局的历史特点,交融共存是*宗教关系的主流。*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形成和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公元前4世纪以前,*流行的是原始宗教。大约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地区,4世纪至10世纪,佛教进入鼎盛时期。同期,祆教流行于*各地。至16世纪末17世纪初,藏传佛教在北疆地区逐渐兴盛起来。道教于5世纪前后传入*,主要盛行于吐鲁番、哈密等地,至清代传播至*大部分地区并一度复兴。摩尼教和景教于6世纪相继传入*。10世纪至14世纪,景教随着回鹘等民族信仰而兴盛。9世纪末10世纪初,喀喇汗王朝接受伊斯兰教,并于10世纪中叶向信仰佛教的于阗王国发动40余年宗教战争,11世纪初攻灭于阗,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结束了佛教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历史。随着伊斯兰教的不断传播,祆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日趋衰落。14世纪中叶,东察合台汗国统治者以战争等强制手段,将伊斯兰教逐渐推行到塔里木盆地北缘、吐鲁番盆地和哈密一带。至16世纪初,*形成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并延续至今,原来当地居民信仰的祆教、摩尼教、景教等逐渐消失,佛教、道教仍然存在。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人接受了藏传佛教。约自18世纪始,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相继传入*。*现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宗教。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其中,清真寺2.44万座,佛教寺院59座,道教宫观1座,基督教教堂(聚会点)个,天主教教堂(聚会点)26个,东正教教堂(聚会点)3座。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坚持*教分离原则。任何宗教不得干预*治、干预*府事务,不得利用宗教干预行*、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不得利用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不得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全面贯彻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决不允许在信教和不信教、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信这一教派和信那一教派群众之间制造纷争。*始终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不偏袒某个宗教,也不歧视某个宗教,任何宗教不得享有超越其他宗教的特殊地位。*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无论什么人、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只要违法,就必须依法处理。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中国宗教发展的历史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才能更好地与中国社会相适应。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也证明,宗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健康发展。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防止一切“去中国化”倾向。必须大力培养和提倡世俗化现代化的文明生活方式,摒弃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必须弘扬宗教中国化的历史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国各种宗教,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积极引导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各种宗教走中国化道路。来源:轮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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