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吐鲁番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全面建设,依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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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仍然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中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3.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4.面试考场的设置、方法、程序及要求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办法进行。
5.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6.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吐鲁番市各招聘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派出至少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的*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被考察人员应填写《年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站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人社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报市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实岗双项考察期,实岗双项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空缺可以调剂,调剂工作将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调剂公告》实行。
五、监督及要求
(一)为保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对此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在机关主要领导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招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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