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35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年吐鲁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学前和高中教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学前教师和15名高中教师,具体岗位详见“吐鲁番市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高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吐鲁番市自聘教师,原则上自聘教师只能报考任教学校所在区县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1.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级幼儿园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详见《吐鲁番市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高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八)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有关规定,年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先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现役*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基础考核一票否决的、业务考核不合格的自聘教师。
7.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10日(含当日)。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年7月14日10:00-7月20日18:00。
2.缴费时间:年7月14日10:00-7月20日23:00。
3.面试、体检、考察*审: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4.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