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招考人数:78
报名时间:
年8月11日上午9时-8月14日下午17时
报名人数公布时间:8月11日-8月13日,每日10时、14时、18时、22时更新各岗位报考人数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年8月29日
(长按识别看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单位和岗位本次共有4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年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02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户籍、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10日。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网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04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认证书的须提交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④报考岗位有英语水平要求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⑤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员(预备*员)证明》(见附件2)。
⑥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社区(村)工作者报考证明》(见附件3)。
⑦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村)书记、主任岗位的,需提供《社区(村)书记、主任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⑧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公章)、劳动(聘用)合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3、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9月23日上午9时-9月24日下午17时。
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可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或在9月24日17时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06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07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08其他(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
1、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附件1中的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
3、监督投诉-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见附件5)。
(三)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审工作。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或高校年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西湖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西湖区人社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府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