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吐鲁番市高昌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教学人才紧缺的矛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时间、方式
教师招聘工作于3月15日启动,3月至7月均为招聘时间。采取内地现场报名、高昌区本地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三种方式进行。赴内地招聘和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到年7月31日。本地现场报名时间7月1日--31日。特岗教师招聘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其中:招聘学前教师68人,小学教师人,初中教师48人。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较远学校(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在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基础上,可不限定专业;报考艰苦偏远学校(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在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可不限定专业。
2.招聘中学教师主要面向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较远学校岗位的考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三本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艰苦偏远学校岗位的考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三本院校毕业生、不限定专业。
3.自主招聘特岗教师以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为主,紧缺学科可扩大至非师范类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的师范专业。报考较远学校(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在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基础上,可不限定专业;报考艰苦偏远学校(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在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可不限定专业。
4.统一招聘特岗教师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招聘。
5.艰苦偏远学校、较远学校,请查看附件《吐鲁番市高昌区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满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并出示有关证明的、被单位推荐特别优秀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年7月底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5.专业和学历要求,具体见附件1《吐鲁番市高昌区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年应届毕业生及报考特岗教师以外的历届毕业生,应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尚未具备,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岗教师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或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教师,以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现役*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内地现场报名、高昌区当地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三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