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委“4+1”、“2+1”工作部署和市委、县委各项维稳措施,充实基层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基层维稳工作能力。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武校毕业生、退役*人招聘地方事业编工作人员人。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
2.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目前在公安岗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委员和退役*人年龄可放宽到36周岁;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目前在公安岗位工作人员、退役*人和武校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4.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全部条件和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地方事业编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1年、辞退人员;
6.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7.不符合招聘单位*审规定的;
8.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户籍、工作时间、毕业时间等有时限要求的,以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为准,均截止年8月20日。
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公安岗位)、体检、*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年8月20日—8月31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年9月3日—9月4日;
3.笔试时间:年9月8日当日;
4.资格审查时间:年9月11日—9月12日;
5.面试时间:年9月15日开始。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