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高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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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2.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已经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或其他市财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1、乌苏市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协理员8名。
2、具有乌苏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性别不限。
3、中共*员、民*专业及有民*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起薪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75%执行,并参照相同岗位晋升机制。
2、聘用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
实习期(三个月):月收入本科.7元、大专.76元。(其中含五险一金);合同期:月收入本科.63元、大专.95元(其中含五险一金)。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乌苏市民*局公开招聘协理员报名表》(附件1)投入电子邮箱
qq.5.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和笔试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缴纳。
领取准考证时间:年7月3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领取准考证地点:乌苏市企业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报名处(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1日10:30-12:00,若有变动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请及时
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治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对*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或辞职的,可以在参加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名次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
监督-(乌苏市民*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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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工作表现等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岗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2.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4.已经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或其他市财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起薪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并参照相同岗位晋升机制。
2、聘用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乌苏市财*局公开招聘财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投入电子邮箱
qq.5.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和笔试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缴纳。
领取准考证时间:年7月3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领取准考证地点:乌苏市企业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报名处(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1日10:30-12:00,若有变动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请及时
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治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对*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或辞职的可以在参加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名次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
监督-(乌苏市财*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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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2.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4.已经在公益性岗位、辅助性工作人员或其他市财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起薪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并参照相同岗位晋升机制。
2、聘用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乌苏市公开招聘财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投入电子邮箱
qq.5.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和笔试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缴纳。
领取准考证时间:年7月3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领取准考证地点:乌苏市企业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报名处(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年8月1日10:3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请及时
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治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对*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
监督-(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6日
扫描